公安保衛戰線上的傳奇人物
李士英
【基本信息】
姓名:李士英
出生年月:1912年12月21日生
籍貫:河南省內黃縣
參加革命時間:1927年
入黨時間:1929年2月
在校時間:1948年12月至1949年5月
工作單位:山東省公安總局
職務:山東省公安總局局長兼山東省警官學校副校長
【革命歷程】
李士英少年時代參加革命,是我黨公安保衛工作的早期開拓者和創始人。
大革命時期和抗日戰爭時期。他曾任中共清豐縣委青年委員、共青團縣委書記。1930年春任中共直南特委巡視員,同年秋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交通。年底被選派到上海中共中央特科培訓,后留中央特科第三科工作,從事保衛黨中央機關和中央領導人安全的工作。1932年5月為保障黨中央機關安全,保障黨中央與中央蘇區間的運輸線同叛徒斗爭,曾被捕受折磨,仍堅持斗爭。后經黨組織營救,于1937年8月出獄。后到延安,進中央黨校學習。1938年2月調中央敵區工作委員會,參加培訓情報、保衛干部工作。在此期間曾被派到陜北公學政治部做保衛工作。1939年9月護送周恩來到蘇聯治。笤謁樟渭共產國際辦的中國黨校學習。 1944年春回到延安,任中央社會部所屬西北公學領導成員。1945年4月至6月作為華中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
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10月至 1946年12月任中共中央華中局社會部副部長。1945年11月至1946年9月任蘇皖邊區臨時行政委員會公安總局副局長,后任局長。1947年3月至 1948年12月任中共中央華東局社會部第二副部長、山東省政府公安總局局長(至1949年3月)。1948年6月至9月奉命組建山東昌濰保安司令部,任司令員兼政治委員。7月至9月任中共濰坊特別市委員會常委、社會部部長。9月濟南解放后,同月至1949年6月任中共濟南特別市委員會常務委員、公安局局長、華東警官學校副校長。1949年1月至9月任華東局社會部副部長。3月至6月任中共山東分局社會部部長。3月至9月任山東省人民政府委員。4月至9月任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安廳廳長。1949年5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委員、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委員、軍管會公安部副部長。同年6月至1950年6月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長、上海市政府黨組成員。
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1951年11月至1954年8月任中共中央山東分局委員、政法委員會主任、組織部部長。1952年3月至1953年5月任山東省公安廳廳長。1953年1月至1954年8月任山東省人民政府總黨組副書記。1953年12月至1954年8月任中共山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書記,1954年8月至 1955年6月任中共山東省委副書記,山東省政府副主席、總黨組副書記(至1955年3月)。1955年4月至1956年9月任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 1955年5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1956年11月至1962年9月任中央監察委員會候補委員。1961年9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江蘇省委書記處書記、常務副省長,江蘇省人民委員會黨組副書記(1961年11月起)。1966年5月后任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蹲監獄達十年之久。1978年12月得到平反。同月至1983年9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常務副檢察長、黨組成員,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并一度主持最高檢院日常工作。1979年7月作為中央領導小組成員,參加審查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件。1983年退居二線,任最高人民檢察院顧問、咨詢委員會主任,國家安全部特約顧問。第三、第六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七大正式代表,中共八大代表。1978年12月至1982年9月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2001年8月 15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英勇事跡】
1927年秋,15歲的李士英參加了家鄉的平民夜校,通過啟蒙式的學習,初步懂得了要想不受壓迫和剝削,農民群眾只有團結和組織起來進行斗爭的革命道理。1929年,他參加了農民協會,開展反對苛捐雜稅、反對地主豪紳剝削壓迫的斗爭,并加入了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童年正式轉為中共黨員,任清豐縣團委書記。1930年,他遭到當局通緝,隱姓埋名,離開家鄉,與母親馬清珠失去聯系。母親為人善良,勤勞樸實,性格倔強。她早年守寡,獨子杳無音訊,生死不知,她靠乞討、幫人紡紗做衣裳艱難度日,直到1948年李士英才得以回家探望母親,母子已分別18年。
1930年底,在鋤奸保衛工作中暫露頭角的李士英被派往上海中央特科學習,隨后擔任“紅隊”行動一組副組長,并負責中共中央在上海召開六屆四中全會的警衛工作。1931年,北方局黨組織遭叛徒破壞,中央特科派李士英、李蘭甫、孫小寶三人到天津,協助順直省委開展鋤奸工作。1932年,特科決定懲處叛徒曹清澄。李士英帶領小組人員對曹清澄活動路線進行偵察,不慎驚動巡捕房,李士英在撤退路上,突然迎面遇上曹清澄,他不顧情勢危急,奮不顧身擊斃叛徒,完成了任務,但被趕來的巡捕探員逮捕,被關進法租界看守所。面對嚴刑逼供,他始終保守黨的秘密,咬定自己從家鄉到上海討生活,因衣食無著,替別人打架報私仇混飯吃。國民黨上海第二特區地方法院以“危害民國及預謀殺人罪”判處李士英死刑。后經多次上訴,改判無期徒刑,被關進國民黨第二特區監獄。在獄中,他仍堅持斗爭,成立黨小組,要求改善犯人伙食,增加家屬探監次數,為此,李士英被戴上20多斤重的手銬和腳鐐。
1937年8月,淞滬抗戰爆發,監獄當局將犯人編成挑夫隊,押解運送彈藥物資到前線,途中遭遇日機轟炸,李士英趁亂逃脫。經八路軍上海辦事處主任潘漢年安排,輾轉來到西安八路軍辦事處,1937年11月,經過五年多的囚禁和磨難,李士英回到了延安。在延安,李士英參加了第一期情報保衛訓練班,并留在中央特別委員會工作,被派往陜北公學分校政治部負責審查投奔延安的青年學生和知識分子。
1939年7月,周恩來副主席因右臂骨折,需要到蘇聯治療。中央社會部派李士英護送周恩來去莫斯科。為了嚴守保密紀律,他沒有和妻子打招呼,立即出發和鄧發一起驅車前往蘭州打前站,安排好行程后,陪同周恩來、鄧穎超、孫維世、陳昌浩和原共產國際軍事顧問李德等人飛往莫斯科。完成任務后,李士英在莫斯科共產國際中國黨校進行短暫學習,并治療在國民黨監獄中落下的關節炎。
1941年6月,黨校被迫停辦。由于李士英是秘密出國,不能暴露真實身份,不能坐飛機,只能自己設法秘密回國。他與李天佑等人被蘇聯上校護送到蒙古首都烏拉巴后,面對日軍嚴密封鎖,滯留在蒙古,靠養兔糊口度日,經過一年多的煎熬,打聽到右烏蘭巴托向西,從蒙古西南部,繞過日軍控制的蒙中邊界,可以進入寧夏,再繞道去延安。但這條路需越過茫茫的戈壁沙漠和無人地帶,以及國統區,迂回曲折,行程長達4000里,被稱為“死亡之域”。許多人聞之膽怯放棄了,李士英、李天佑回國心切,決定冒險上路生死一搏。兩人打扮成商人模樣,雇請一位蒙古向導帶路,每人備了三頭駱駝,駝上皮貨、食品和水,進入茫茫無垠的沙漠。
白天面對酷熱天氣,黑夜來臨,又寒冷無比,他們沒有帳篷,只能緊貼駱駝取暖。沙漠里連走13天沒有遇到過一個人影,就連天上的鳥兒也不曾飛過。出了沙漠,又進戈壁灘,颶風狂沙席卷而來。就這樣,他們走了20多天,才到達寧夏的定遠營。兩人變賣了駱駝和皮貨,買了兩身服裝和國民黨統治區的通行證,闖過無數關卡,途中遭遇國民黨警察的阻攔盤查,渡過巧妙黃河,穿過胡宗南防區,又繞道甘肅平涼,1943年10月達到延安,找到十八集團軍辦事處,又被胡宗南封鎖,直到1944年3月,終于回到朝思暮想的延安。
回到延安后,李士英被委以重任,被中央社會部推選為七大代表。1945年,日本投降。因蘇皖邊區請求,社會部決定派李士英前往蘇皖邊區主持鋤奸保衛工作。1946年3月,李士英擔任華中分局社會部副部長,開展邊區肅奸反特運動,鎮壓漢奸和反革命分子,狠狠打擊了反動分子的囂張氣焰。同時依法懲辦造謠惑眾、聚眾滋事、吸毒販毒、聚賭盜竊、搶劫勒索的壞分子,有效地穩定了社會治安秩序。由于國民黨大舉進攻淮陰,1946年12月,我軍戰略北撤山東。華中分局社會部并入華東局社會部,李士英任副部長。 1948年,華野山東兵團奏響戰略反攻序曲,4月27日,全殲濰縣守敵,華東局決定成立昌濰特區保安司令部,李士英任司令員兼政委。針對國民黨散兵游勇、地主土匪武裝與潛伏的特務分子瘋狂破壞,李士英簽發了第一號剿匪令,依靠和發動廣大群眾,僅3個月,殲滅匪特17股,抓獲匪特83人,繳獲各種武器,破獲重大案件87起,抓獲犯罪分子118名,依法處決13名罪大惡極的匪首。在強大政治攻勢下,有63股匪徒繳械投降,穩固了昌濰地區的社會治安。1948年7月,李士英出任山東省公安總局局長。濟南戰役打響后,李士英任濟南特別市軍管會公安部部長兼市委常委、社會部部長,頒發《約法三章》、《入城守則》,帶領600多名接管干部冒著炮火進城,直奔國民黨山東省警察總局,立即著手基層公安機關建設和干警隊伍建設,帶領干警積極發動群眾參加清除垃圾,平復碉堡,掩埋尸體,恢復城市面貌,同時組織警力,剿滅濟南敵特組織,組建刑警隊,破獲一系列大案要案,特別是緝拿了大盜“燕子李三”,震動濟南全城。
1948年底,華東局決定在青州保衛干部訓練班的基礎上籌建華東警官學校,面向社會招收1034名青年學生,大量培養公安警務人員。李士英親自選定校址,并擔任副校長。因南京解放,準備接管上海等大城市,學員全部提前結業。李士英、徐盼秋等帶領包括800多名師生在內的1400多名公安干部南下。1949年5月,進入上海,李士英出任上海市第一任公安局長,全面接受舊警察機構,整頓社會治安,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加強社會管理,為上海的穩定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
1955年8月,李士英調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負責刑事偵查和勞改審判廳業務,積極推動全國檢察機關偵查和勞改審判業務工作規范化、制度化。1960年12月,調任江蘇省人民委員會副省長、省委書記處書記,分管政法工作。1967年1月,造反派宣布奪取江蘇省委、省人委和南京市委、市人委的領導權,李士英被關押和批斗,監禁在“五七”干校“隔離審查”。1968年3月,中央文革小組將李士英列為“搜集江青同志黑材料反革命黑調查案”的重點對象,被中央“二辦專案組”用飛機秘密押往北京,進行“專案審查”。在長達六年的“監護”期間,李士英遭受了非人折磨。盡管如此,他仍對黨充滿信心,堅信黨最終會實事求是地為自己做出正確的結論。1974年夏,經周恩來批示,李士英被解除“監護”,回到南京。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李士英再次被任命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并擔任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
1979年7月28日,中央成立以胡耀邦為組長的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案審理領導小組,李士英為“兩案”領導小組成員,參加審理工作。此后,一直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1983年退居二線,擔任最高人民檢察院顧問、咨詢委員會主任,直到1993年正式離休。2001年8月25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李士英同志是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中國共產黨早期保衛工作領導者、隱蔽戰線的開拓者。他在革命的緊要關頭毅然投身革命,親身經歷許多重大的歷史事件。他對黨赤膽忠心,為國家獨立和人民解放事業,為黨的保衛工作做出了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