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6年第二十次山東省公安會議以來,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領導下,山東省公安機關不斷加強隊伍建設,扎實開展各項公安工作,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在隊伍建設方面,全省公安機關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政治建警,打牢思想根基;堅持從嚴治警,加強隊伍正規化建設;堅持科技強警,大力推進“金盾工程”;全警動員,努力打造學習型公安隊伍;積極進行教育培訓,面向實戰開展大練兵活動,打造出了一支過硬的公安隊伍。
在公安工作方面,全省公安機關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嚴打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堅持發展的觀點,積極實行110聯動、刑偵改革、派出所改革、消防改革等;規范執法,先后修改出臺了一系列公安行政法規,使廣大公安民警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帶著對人民的深厚感情執法,積極開展愛民實踐活動,樹立了公安機關的良好形象;發揮職能,積極推進“平安山東”建設,發揮了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主力軍的作用。(摘自山東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