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22日,省教育廳授予我校偵查系學生楊晨、治安系學生陳麗軍、科技系學生遲名伍3名同學“省級三好學生”稱號;授予偵查系學生王育華、治安系學生武敏2名同學“省級優秀學生干部”稱號;授予治安系2001級8區隊“省級先進班集體”稱號。
我校受到表彰的個人和集體,志存高遠,信念執著,學習態度端正,勤奮刻苦,貫徹落實系令、條例和學校規章制度高度自覺。在日常的工作學習訓練中,團結友愛,尊敬師生,熱愛集體,發奮圖強,以實際行動為學校爭了光,為警徽添了彩。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校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和先進班集體評選辦法〉的通知》和《關于評選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和先進班集體的函》的有關精神,為搞好這次評優活動,我校確定評選工作由學生處主管,各系學管辦負責具體實施。學生處專門制定了關于評選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和先進班集體的具體實施意見,對評選范圍、條件、程序等做了明確規定。先由各系學管辦以自下而上的程序,進行層層篩。髑泳裰髕酪,初步擬出侯選名單。經黨支部集體研究,確定上報名單,并組織書寫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事跡材料。學生處對學管辦上報的名單及事跡材料,組織專門人力,進行進一步核查,反復權衡比較,最后確定上報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單。并將此次評優結果張貼公示,請全校師生監督。公示期內無任何反對意見后,再正式上報教育廳。
這次評優工作,自始至終貫徹了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了廣泛參與,優中選優,層層推薦,層層把關,使當選的先進個人和集體確實能夠體現出新時代公安大學生的精神風貌,評出了干勁,評出了動力,對我校下一步的學生管理工作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